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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领事申办领事合法化?
答:我国驻外领事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合法化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合法化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合法化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合法化手续。
一些领事合法化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合法化;
*哥伦比亚领事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合法化;
*科威特领事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合法化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合法化
*利比亚领事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我司拥有多名长期从事外事咨询、涉外咨询、领事合法化的高素质的职业化服务团队和专业化员工队伍,在长期从事各国领事合法化办-理业务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一个便捷、1170王先生;所需材料简单,不成功不收费!多年领事馆认证办理经验,为您解决各种加签疑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