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领馆加签”是商业加签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加签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沙特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领馆加签”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馆加签?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领馆申办领馆加签?
答:我国驻外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加签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馆加签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的加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