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馆加签。
相信许多第一次接触到“领事馆加签”这个名词的读者一定充满好奇,只听说过商品质量要加签,领事馆加签又是什么呢?今天,我就来向您介绍一下领事馆加签。
领事馆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许多人需要到国外使用国内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却不知道要办-理领事馆加签,结果往往是无功而返。举个学生出国留学的例子。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出国留学前,需要申请留学签证。为此,申请人要提供包括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成绩单等很多证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着这些材料去领事馆申请签证,往往会被领事馆以有关材料未经领事馆加签为由而拒签。这时候,就需要为这些材料办-理领事馆加签了。
一、领事馆加签的定义
领事馆加签是领事馆加签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馆加签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馆实践,领事馆加签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馆加签发展
领事馆加签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馆加签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认证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加签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